(2021)闽0206行审45号……

20210608期来自:厦门日报

(2021)闽0206行审45号

陈敏清:本院受理申请人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与被申请人陈敏清的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行审4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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