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底气 百姓更服气

20210608期来自:厦门日报

李金森说出这样的话是有底气的。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善于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民情来进行调解,让群众认可司法公正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调解的温情。而这对于农业人口和农村辖区面积均居全市第一的同安来说尤为重要。

“很多民事纠纷都是发生在农村的家庭或邻里之间,如何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考验的不仅仅是基层法官的专业知识,更需要让调解工作接地气,让群众信服。”李金森这样说。

2014年7月,李金森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时年72岁的原告杨某自丈夫交通事故去世后一人寡居,常年住在年久失修的老石头房内。子女不愿赡养照料的原因则是因原告丈夫当年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问题双方起了争执,致关系闹僵。

案件受理后,李金森专门邀请熟悉风土人情的两名人民陪审员,来到原告居住地进行调解。走访过程中,李金森发现一个细节,破旧的房屋内一张原告与5名孙子孙女幸福的合影尤为显眼。而这张照片也成为他调解工作的突破口——通过原告的孙子孙女去说服原告的子女,并动员子女为原告修缮房屋,每年支付赡养费且定期回家看望。

“每个人都会老去,现在的母亲就是若干年后的自己,子女要尽的不仅是赡养的义务,更要为后代做出榜样。”李金森的一席话加上孙子孙女的劝说,原告的子女终于松了口,一起历时四年的赡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正是因为常年在一线奔走,李金森才常常能够抓住基层民事纠纷化解的关键。

2016年8月,原告张某甲因为农村宅基地与邻居产生纠纷,建房一直被耽搁。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李金森联系该村“法官服务站”与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专门安排在这块宅基地上。经过多次的沟通协商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宅基地归还给了原告,原告则支付相应的林木补偿款,这场纠纷不仅得到妥善解决,也为日后和睦的邻里关系打下基础。

长期的基层调解积累下来的经验,让李金森和同事们很快探索出一套既符合审判规律又符合乡土民情的审判调解工作法。他积极推动设立同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竹坝华侨农场“法官服务站”和道路交通法庭三个调解工作室,构建起“诉讼服务中心+2个派出法庭+3个调解工作室”的三级联调网络。

在李金森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近五年来,同安法院三级联调网络累计调解各类案件10100余起,有效分流了全院近一半的民商事案件。同安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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