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标辉(身份证号码:……

20210604期来自:厦门日报

张标辉(身份证号码:350221********6013),你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翔安区大嶝街道阳塘东里1号建有一处四层房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发出的《告知书》(厦翔城管告[2021]25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592-7162105),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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