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亮点

20210604期来自:厦门日报

亮点1

坚持目标导向

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如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1+8+N”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攻坚决胜年”活动,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三轮“2020年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臭氧污染防控,整治“散乱污”企业,升级工地扬尘管控,牵头组织厦漳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一系列措施成效凸显——完成省市两级大气精准治理项目46个,核查VOCs重点排放企业103家,整治“散乱污”企业748家,实施工地扬尘管控“五步工作法”,开展“五查联动”,推动5550个工地扬尘问题整改……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十条”,推进民生领域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埭头溪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为民办实事7个小流域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1.14亿元。与此同时,全市395个入河排口已完成整改;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已完成65个“绿盈乡村”创建申报,累计创建127个,其中高级版占比达8.67%。

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卫战。推动实施海域生态综合治理,建立全市400个入海排放口“一本账”,完成入海排放口溯源整治171个,翔安区创新建立“排口长制”;健全海漂垃圾“四化”治理机制,新增海域保洁面积52平方千米,清理海漂垃圾2643吨。

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土十条”,完成14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22个地块布点方案编制以及初步采样调查;制定地下水管控工作方案,全面调查重点污染源状况;建成东部垃圾焚烧厂二期、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率先全国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亮点2

坚持问题导向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20年,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开展系统治理、精准整治。

强化组织领导,就是一大亮点。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有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挂图作战、交账销号,高效推进两轮督察问题整改。成效,要用数据说话——第一轮督察涉及我市18项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整改及交账销号,4项已通过省行业审查。同时,针对第二轮督察涉及我市的6个共性、6个个性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60千米,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50万吨/日以上,岛内11个入海排放口完成整治,埭头溪进一步消除黑臭现象。

亮点3

坚持服务导向

提速提质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

在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的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始终不忘“服务”二字,以“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加大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和招商引资力度,助力企业转型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我们出台了环评审批管理简化优化清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由31类扩展到95类。”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我市全年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551个,占总数49.2%,节约审批时限16530个工作日。此外,豁免30类登记表项目,全年备案2354个,同比减少51.2%。区域环评代替项目环评新增完成4个片区区域评估,有力保障天马第六代柔性屏、翔安新机场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深化审批服务的同时,要素保障也得到强化——储备排污权保障中航锂电A6项目、电气硝子三期等重点项目需求,推进企业通过减排出让可交易排污权指标收益3448万元;全面推行线上超市交易模式,企业节约排污权交易时限累计680个工作日。按期完成41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额调整方案(试行)》,指导449家企业应保尽保。发挥环保专项资金正向利导作用,共补助5批16个项目176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企业服务方面,也有实实在在的举措,比如动态更新232家生态环保领域严管优服企业名单,坚持“三个一”挂钩服务制度,深入开展“三送”服务,实地调研企业688家,解决企业需求248项。推动高能公司南方总部落户厦门,促进资生环保项目落地,推进高端环保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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