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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王美珠(身份证号码:350204196206020028)、陈颖捷(身份证号码:350204198708010013):本局对你们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918-1号607室晒台擅自改变房屋外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厦思城管告[2021]139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于送达后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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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王美珠(身份证号码:350204196206020028)、陈颖捷(身份证号码:350204198708010013):本局对你们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918-1号607室晒台擅自改变房屋外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厦思城管告[2021]139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于送达后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