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洲:

法槌是我与黑恶势力较量的武器

审的是案件办的是人生

20210521期来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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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法官”妙语频出

“涉黑恶案件案情复杂,事实、罪名较多,我们在法理上、证据上要把准、把实,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2007年,刘洲审理了第一个涉黑案件,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了与黑恶势力的较量,湖里法院也从此诞生了一位带领同事们冲锋陷阵,过关斩将的“金句法官”。

2018年,刘洲在审理被告人颜某敏涉黑案时,适逢《刑事诉讼法》修订,增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这项制度如何落实到具体的案件尤其是在涉黑案件中如何操作,却没有可鉴范本。为此,他带领合议庭全面研究探讨,创设了此项制度的具体庭审流程,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卷宗204册,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我们预估这样的重大涉黑案起码要‘折腾’10天。”该案法官助理庄剑斌回忆,“可在洲哥的带领下,三天半庭审工作就全部完成。”这起案件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而涉黑案件中的一般参加者认罪认罚并不少见,但全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实属罕见。“证据太扎实,他们辩无可辩。”此案也成功入选了2019年“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当法官,绝不仅仅是办案开庭那么简单,在刘洲看来,法官审的是每一个犯罪事实,但办的却是每个当事人的人生。除了让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让他们内心真正感到忏悔,改过自新也极为重要。在厦门市首个医疗领域诈骗、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刘洲目光如炬,说道:“你们不缺医生、不缺设备,你们缺的是德!”听到这句话,本来还想辩解的被告人陈某把头埋得很低。后来,陈某在寄来的认罪认罚申请书中,引用了这句话,“我们丢了做医生最起码的医德……”

时刻关注被告人的反应,在法庭上冒出一些直戳他们内心痛点的金句,这位“金句法官”说哭了不少涉黑恶团伙中的关键人物,更有不少“硬骨头”当庭深刻悔过,认罪认罚。

湖里法院法官刘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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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实就是一篇记叙文,包含着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证据罗列有点类似于说明文,就是得出事实的依据;案件评判部分则是不折不扣的议论文,论点明确、论证过程清晰,体现的是得出正确结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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