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10531期来自:芜湖日报

经核查,芜湖宏力农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现依法注销芜湖宏力农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芜湖宏力农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原件及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交回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运管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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