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久悬账户的公告

20210528期来自:芜湖日报

截止2021年5月25日,在我行开立的下列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长期未发生收付业务且未欠我行债务,多次联系后未能激活,已成为久悬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我行将对下列久悬账户进行销户,现予以公告。请这些账户的开户单位在30日内速来我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客户自愿销户,我行将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及我行业务系统中对这些久悬账户进行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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