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关于清理单位睡眠账户的公告

20210602期来自:大江晚报

为了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对长期不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工作。

请相关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视同自愿销户,并按规定将未划转款项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我行营业网点咨询。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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