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田长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210608期来自:四川日报

今年初开始担任田长的庞宗明对这项工作充满热情:“不止每周一次,我们随时都在巡查,特别是还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力度很大。”

在西昌市,和庞宗明一样担任田长的,共计有234人。西昌按照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分四级设置田长。

其中,市级田长包括总田长和片区田长。总田长由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市委、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对全市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片区田长由市委、市政府联系乡(镇、街道)的领导担任,对联系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

乡(镇、街道)田长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担任。负责对该乡(镇、街道)境内土地开展全覆盖常规巡查,着重巡查违法建房、堆土、取土、排放倾倒污染物和渣土等废弃物的违法占用行为,以及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损坏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情况,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二级田长”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查记录。

村(社区)田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坚持源头治理,对本村土地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实时掌握本村土地保护利用情况。坚持第一时间原则,对本村新发生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在24小时内上报乡(镇、街道)田长,负责督促违法当事人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违法整改工作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等工作,彻底消除违法状态。“三级田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

组级田长为村民小组组长,对本村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发生1小时内上报给村级田长,负责督促违法当事人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四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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