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

20210607期来自:四川日报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根本遵循。生态文明建设是能否维护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首先,从环境基础条件来看,我国地少人多,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环境压力巨大,生态系统非常脆弱。其次,从环境污染治理历史及现状来看,长期以来,我国实际上走了一条“先发展后治理”“边发展边治理”的道路,环境治理欠账多,容易形成“环境污染换取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造成环境污染”的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断,强调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这正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断深化的集中体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这势必要求人类遵循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顺应自然、尊重生命,以此行事,方能真正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指导,不仅需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还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形成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确保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着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环境生态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党和国家要适应这种变化,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答卷。针对美好生活需要与环境现状的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创造性地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求从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邻避”问题防范化解,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解决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是全方位变革,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建设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新时代可持续性发展和更好发展,而且还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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