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1全省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7265.0
7835.0
8329.18041.8
8367.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
[2]
为836748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256666人,增长4.05%,年平均增长率为0.40%。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
[3]
30756120户,集体户1448974户,家庭户人口为77093057人,集体户人口为65818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5人减少0.44人。
三、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7986638人,占93.2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688228人,占6.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476389人,增长3.2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80277人,增长15.9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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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