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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川渝制度对接的协同立法

20210530期来自:四川日报

“建议将草案中‘最大限度减少公用事业服务时间’表述修改为‘最大限度对服务对象节省时间’。”“草案第五十三条中关于鼓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金融机构设立不动产综合服务点的表述,没有必要。”“建议参考四川省相关草案,增加政务服务的总领内容。”2月底,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研讨会召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着眼如何让营商环境更优,川渝两地的法律界专家学者通盘考虑,推动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使其更加制度化法制化。

今年3月下旬,川渝两省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通过,都将于7月1日施行,成为川渝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框架结构基本一致,均从市场、政务、法治3个维度作了重点规范,有30余个具体条款实现了制度对接,4处规定完全一致。

“重庆与四川协同立法的意义重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一年来,川渝两地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地方人大协同立法与法治保障研究报告》,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了“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协同立法原则。

协同立法的经验在制度层面得以固化。两地研究制定了《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立法工作办法》,防止立法差异造成经济融合发展壁垒。联合开展重大工程建设、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立法调研,协同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司法厅与重庆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立法对接机制,从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等方面加强立法协同,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

“川渝协同立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我们重庆来川投资企业而言是非常好的消息。”四川省重庆商会秘书长高玄波说,随着双城融合一体化发展,成渝两地的经济交流将更加密切,“通过协同立法,消除双城之间由于行政边界造成的各种隔断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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