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结硕果

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获通过

20210530期来自:四川日报

共同使命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以“决定”+“条例”的立法方式保护赤水河流域,是地方立法工作由区域协同上升到共同立法的创新

●三省共同决定,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采取的共同措施等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并切实加以履行实施,各省的条例细化了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

历时一年、深入调研、反复磋商、数易其稿……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结出硕果。

5月28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它们将与贵州、云南两省通过的决定、条例一起,于今年7月1日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体现了三省人大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也为全国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评价。

用法治力量担起长江上游保护之责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4市。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水资源适宜酿酒,拥有众多红色资源,赤水河有着美景河、生态河、美酒河、英雄河的美誉。

担起长江上游的保护之责,用法治的力量,实现流域协同发力、共同作为,是云贵川三省的共同使命。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在三省省委的全力支持下,2020年6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联合贵州、云南两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共同立法工作。

彼时,《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刚提请一审,贵州、云南两省正在研究相关立法工作。三省立法需求不尽相同,加之赤水河在三省的流域面积占比不同, (下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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