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尝改革甜头 大旱之年大丰收的“灵丹妙药”

20210523期来自:四川日报

尝到“分田包干”的甜头,1977年,群利公社党委书记邓天元将九龙坡村的三类土地全部下放,抓阄决定村民具体分到哪块田。为掩人耳目,村民白天参加集体劳动,晚上耕种自己的田地。

文永福当时分到的田地,就在屋后不远处。“秋收时,自己的田地比集体收成翻了一番,大家第一次有了余粮。”不久,“分田包干”之风吹到了群利公社其他大队。

1979年,蓬溪大旱,粮食、棉花大量减产,群众生活困难。但九龙坡村的粮食产量每亩却增收100多斤。了解到这一情况,蓬溪县委经过调查研究后,当年就在群利公社、河边公社的9个生产队推行“包产到户”。随后在总结两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80年春在全县推广“联产到劳”责任制。

到1980年,蓬溪全县已有一半生产队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当年,在气候比较适宜的情况下,蓬溪县粮食产量实现大增产,创下历史新高,大多数村民生活得到了改善。

一年后,“联产到劳”责任制在蓬溪县全面铺开。从当年的文件看,推行过程中,对合理落实包产面积、确保劳强户和劳弱户负担耕地合理等具体问题都有详细说明。

从村民和生产队队长、公社党委书记小范围探索“分田单干”,再到蓬溪县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过程中,调查研究同轨运行。据1981年《四川日报》报道,蓬溪1980年前后开展三次大调查,发动群众总结经验,帮助新制度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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