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

与群众面对面,改“坐堂”办案为“三巡回”

20210521期来自:四川日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金牛区检察院提出了“巡回庭审、巡回释法、巡回受案”的“三巡回”办案模式。“就是要转变‘坐堂’办案、关门办案的工作方式,提倡检察官要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办案,让办案成果更好地服务群众。”金牛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确立了派驻检察室巡回受案、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巡回受案等10种巡回受案方式,不仅通过派驻检察室定点受案,还通过法治宣传等方式灵活受案,同时,依托网络实现了24小时受案。

“我们要求检察干警在派驻检察、走访调查、公开宣告、法治宣传等检力下沉工作中,加大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争取‘带案回院’。”上述负责人介绍,金牛区检察院还出台了相关办法规范巡回受案,比如:巡回受案线索应当于24小时内移交,建立线索台账;案件若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按程序移送有权处理机关处理,同时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参与巡回受案的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不得少于二人,以确保司法权不被滥用。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难”一直是检察工作面临的难题。金牛区检察院在当地教育局派驻的校园检察室成为巡回受案的“前哨”之一。

“校园检察室加大了检察机关与全区中小学的日常沟通交流,让检校双方建立起了固定联系。以前,学校遇到一些案子,不一定会找检察机关;现在,通过校园检察室,这些案件信息会同步到检察机关,利于案件的办理。”王帅文介绍,近日,校园检察室收到了一起未成年学生受侵害案件线索,金牛区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避免了证据的缺失或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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