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20210608期来自:江西日报

二、重点任务

—遵循艺术发展规律。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以创作规划为先导,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造,推动形成艺术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不匹配,生机活力还未充分激发。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现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政府支持和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建立和完善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纷呈多彩、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国有文艺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一)明确功能定位。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国家直属院团要强化“国家队”意识,着力创作体现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示范带动本艺术门类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院团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成为本区域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下转第2版)

(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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