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振球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振球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