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

20210602期来自:江西日报

实行“三污”同治

芦溪县自古有“枕吴头压楚尾”之称,其境内袁水河横贯全境,是江西五大河流之首赣江的源头之一,是芦溪30万人口生产生活的主要供水来源,同时保障萍乡三分之二城市人口生活用水的供应。近年来,该县以推进生态宜居的绿色芦溪建设为目标,坚持“全境全流域”保护水环境工作理念,统筹协调县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加大袁河流域水环境整治和河湖卫士执法力度,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有效探索出一条“激发责任、铁腕治污、长效管护、智能监控”的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

滨河两岸

芦溪县是一座以水为魂、以水为脉的城市,良好的生态是芦溪最大的优势、最吸引人的地方,保护水环境意义重大而深远。芦溪县相关负责人说:“作为萍乡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尤其是我县山口岩水库建立后,芦溪作为萍乡市最重要的‘绿肺’‘水缸’‘菜篮’和‘后花园’的作用更加明显,因此,加强域内水环境治理,责任重大。”

“河长”牵头,守水有责。2016年,该县制定出台了《芦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构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配强县、乡、村三级河长,实行包河到人,确保每条河、每个河段都有河长,都有责任人。目前,芦溪县有县级河湖长7名、乡镇级河长18名、村级河长116名。同时,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巡河制度等六项制度,确保河长“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

强化考核,严格问责。该县聚焦河长履职情况和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出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实行月度排名的水质考核奖惩机制,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综合考评挂钩。

全民治水,人人有责。该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专家讲座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域水污染防控”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先后开展“河长在行动”专栏活动,对影响水质乱象进行曝光;成立13支“河小青”志愿者小分队,志愿者总人数达1000余人;组织开展“幸福河湖”摄影大赛、“水韵芦溪”摄影展、“河长杯”龙舟赛、“河长制”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全面防治水污染

河流污染,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多年以来,为了开展全面彻底的治理工作,芦溪县从全域水环境污染防控入手,狠抓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和河湖卫士执法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据省生态环境监测部门统计显示,该县域内萍乡市与宜春市交界的袁河棚下国检断面长期保持II类优良水质。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减轻全域水环境污染负荷,该县与浙江大学水资源学院开展技术合作,投资4470万元开展了农业面源控源截污示范工程项目、水质提升示范工程项目、重要水功能区污水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建成运行了30个处理终端,日总处理能力7226吨。通过设置不同水功能区及不同污染特点的处理终端、注重畜禽污染根源整治,以及实施《芦溪县农药化肥减量行动计划》等措施,实现了芦溪县全流域污染控制的初步目标。

完善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芦溪县开展林家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于2019年12月完工并开始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目前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立方米,出水水质执行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全县8个乡镇均建立了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量达2259吨/日,污水收集率达75%以上。建成运营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62座,同时编制完成《芦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开展工业污水治理。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7年投入试运营,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5公里,完成了1号线、2号线污水管网建设,2号线污水管道已接至污水处理厂。园区规划环评范围内共有45家企业,其中已纳管企业17家,因地势原因无法纳管的27家企业安装了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华能电厂循环利用),污水收集做到“应收尽收”。

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一是组织实施芦溪县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善了芦溪县城区的防洪治涝体系,修复袁河及其支流新华河、潭口河河道水生态环境,将城区河道打造成集防洪保安、灌溉兴利、改善生态环境、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风景线。二是开展水域采砂整治,建立“河长+警长”机制,累计开展大型联合执法专项行动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取缔非法采砂点8处,拆除采砂船3艘、吊装水泥墩2个,清除河道内作业涵管8根,强制依法拆除非法采砂竹排15只。三是持续开展清河等专项行动,将清河行动日常化,组织河道保洁人员对全城区范围内新华河、潭口河、袁河进行日常性清理,确保河渠水面常态保持清洁、无漂浮物;拆除侵占河道乱搭乱建建筑12处,清理沿河乱堆乱占23处;同时出台《芦溪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全县水域非法捕鱼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查获各类非法捕捞事件31起,销毁非法捕捞工具50余台套。

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改善水环境

河湖治理非一日之功,芦溪县注重建立水清岸绿的长效机制,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

强化工程保障,严格督查保长效。该县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在争取上级项目和财政资金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模式。重点加强对资金规模大、涉及范围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水利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检查、抽查、验收、总结、考评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通过签发河长令、下达督办单、发放督查通报、暗访、电视台曝光、大会曝光、约谈等举措,保障全域水环境治理工作高效开展。

建立运维长效管护机制,严格监管保长效。该县出台《芦溪县全域水污染分区分类量化控制规划》,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难以长效运维的问题,将农村物业管理公司、第三方运维公司与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相结合,形成全新的物业化农村污染控制管理模块,制定运维规程,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智能管理云平台,加强全程质量监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打造洁净河网水系,日常保洁保长效。该县加大城乡河道整治力度,扎实做好河道两岸乱占、乱堆、乱倒、乱搭建整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河网水系规划布局,加大城乡河道水系疏通整治力度,促进水体顺畅流动,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运用生物处理技术强化生态化改造,加强全县河网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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