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中激发“主人翁”意识

20210524期来自:江西日报

刘 勇

当前,各地各部门都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了一批烦心事、忧心事、操心事。

为群众办实事,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些年,各地都加大了民生投入,在这过程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比如,少数地方习惯“为民做主”,想当然地觉得群众需要什么,事干了群众却不认可,“好心”没办成好事。比如,少数地方集体经济上来了,觉得有底气大包大揽甚至免费了,于是乎,这个村自来水免费,那个社区垃圾清扫承包给第三方,群众无需出钱出力,错以为这就是最好的惠民利民。

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子就在没有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为群众办实事,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一厢情愿地“我觉得”“我认为”。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真正变“我觉得”“我认为”为“你觉得”“你认为”,切实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民生事千头万绪,要充分征求群众意愿,把握当前与长远、少数与多数、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把每一分民生钱都用在刀刃上。

民生实事的方向定了,就要放手发动群众。事事免费、不让群众出力,并不能很好地发动群众,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自来水免费,有的人就可能不会珍惜水、节约水;垃圾清扫全由第三方来做,有的人就觉得环境治理跟我没关系了,非但不爱护环境还指手画脚。放手发动群众,关键是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在参与中激发“主人翁”意识、感受办民生事不易、体会共建家园的成就感自豪感,在理解中支持、支持中维护、维护中珍惜爱护,真正让民生实事越来越实,民生好事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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