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扶贫资产监管 防范资产闲置流失

20210609期来自:滁州日报

本报讯 全椒县大墅镇纪委把监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作为政治责任,对标精准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监管,保证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台账监管,底数清晰。2016-2020年大墅镇共投入134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发展了18个到村产业园项目,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年收益约110万元。投入33.2万元发展了3个公益性项目,形成公益性固定资产,从农业生产、就医、文化等方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活。

聚焦问题,落实整改。重点监管各类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督查督导等反馈资金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督促整改收回资金98.07万元,369户脱贫户通过资金入股、土地流转、务工带动等形式参与四带产业发展,切实得到了增收,提高了幸福感和获得感。

联合监管,形成合力。镇纪委同扶贫、财政部门等部门对扶贫固定资产开展联合监管、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管扶贫资产台账、管护机制建立、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党委和政府是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工作。

常态监管,公开透明。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发挥村纪检员作用,结合农村重点工作对扶贫项目的运行、维护开展日常监管,如发生闲置、浪费、破坏、侵占等损害扶贫资产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张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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