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二:对“一把手”监督

20210603期来自:青海日报

关键词三:主体责任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其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

对此,意见专列一部分规定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方面提出对“一把手”监督的总要求,明确各类监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另一方面强调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明确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的具体职责,并要求上级“一把手”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

意见还将有关监督制度落细落实,其中专门规定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同时,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加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意见一方面要求“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另一方面规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此外,意见在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中突出“一把手”,在干部人事管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研判信访举报工作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增强监督实效,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

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意见规定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等状况。

在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方面,意见规定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特别强调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当好班长,履行好管班子、带队伍的职责,经常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

在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党委(党组)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强化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责任人为监督主体,规定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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