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10528期来自:青海日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拟对下述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合计金额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

担保措施

159,900,000.00

193,113,161.47

朱军、青海三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青海三工镁业有限公司、青海三工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备注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甘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及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35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金159,900,000.00元,宽限补偿金7,106,700.00元,逾期宽限补偿金自2017年4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甘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及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344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金23,150,000.0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1,095,800.00元,逾期宽限补偿金自2017年4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23,150,000.00

28,812,348.07

朱军、青海三工镁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青海三工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合计

183,050,000.00

221,925,509.54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或异议。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93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971-611410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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