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20210605期来自:廊坊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芮)6月1日,永清县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2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发放仪式现场,两位被救助人将“司法救助、温暖人心”“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两面锦旗递交到工作人员手中,表达谢意。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两起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肖某、何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控申部门联合承办检察官来到受害人家中和所在村委会实地了解情况,耐心指导被害人家属准备相关材料,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受害人解决生活困难,每家分别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助的“最后一公里”,不仅缓解了被害人所面临的家庭困境,而且充分体现了司法温情,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所思所想之事、办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提供便民服务水平。将继续按照“应救尽救、能救尽救”的原则,传递人文关怀,维护司法正义,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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