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疫苗能应对印度变异株吗?“混打”影响保护效果吗?

有关部门与权威专家最新回应来了

20210522期来自:廊坊都市报

我国现有疫苗

新华社记者 沐铁城 彭韵佳

“近期,各地群众踊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5月19日,全国累计报告接种近4.5亿剂次,其中最近8天共接种超过1亿剂次。

现有疫苗能否应对印度变异株?疫苗“混打”是否影响保护效果?疫苗装量不同是否影响接种用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与权威专家回应。

方面的重要作用,准确掌握接种进度和流转库存状况。

可应对印度变异株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介绍,初步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现有疫苗可以应对印度变异株,产生一定保护作用。

“病毒在不断变异过程中,变异还会加大,一旦出现现有疫苗应对不了的变异株,我国灭活疫苗有快捷的方法可以应对。”邵一鸣介绍,只要在投料端加入新变异株的病毒,利用原有生产工艺,产品端出来的就是针对变异病毒的新疫苗。

他表示,一旦出现了现有疫苗不能应对的变异毒株,就会有新的疫苗投入使用。

“目前,印度变异毒株有3000多种。”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说,变异毒株并不是数量越多越可怕,更重要的是看变异性质,微小变异不需要给予关注。

疫苗“混打”不影响保护效果

近期,有公众反映在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的时候,发现分属不同厂家,这样的“混打”会不会影响接种效率?

“我们之前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使用同一个技术路线的不同厂家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安全性。”邵一鸣说。

原则上,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完成它的2剂次或3剂次程序的接种。

“在没有同一个企业、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供应时,建议用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替代。”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也就是说,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

他表示,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的情况下,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不能“混打”。不能说先打了灭活疫苗,后面再用腺病毒疫苗,或者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

不同装量不影响接种用量

邵一鸣说,我国厂家生产的疫苗,在原辅料、生产配方、包材、生产场地和工艺参数上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装量规格。

“可能有些公众会担心两个人用一瓶,每个人接种量就不够了。”邵一鸣回应,不同规格的疫苗装量都是有富余量的,完全足够使用,公众不需要担心。

邵一鸣介绍,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多剂次装量的疫苗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运输更多的疫苗,节省包材、运输的运力。

全面提升接种能力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介绍,目前接种速度加快,国家卫健委多次对各地提出要求,要始终把接种安全和规范操作放在首要位置。

—合理调配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做好人员培训,确保每名接种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接种技术等。

戴口罩要成为日常标配

“疫苗是生物学手段,戴口罩是公共卫生手段。”吴尊友说,这两个手段是互相包容而不是排斥的。

他介绍,在还没有实现群体免疫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打疫苗,都要坚持戴口罩。

“从防控角度来说,只要境外疫情没有得到控制,国内任何地方发生疫情都是有可能的。”吴尊友说,常态化防控的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出门要备口罩,在人员聚集的地方要戴口罩。

米锋提示,近期的疫情再次提醒我们,防控之弦必须时刻紧绷,防控措施必须落实落细,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精准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统筹做好接种点、医务人员、信息化、冷链运输、医疗救治、注射器等物资保障。

—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疫苗周转调度等

(上接A01版)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发挥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导向作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激励创新的环境正在形成,带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会议强调,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要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要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特点,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杜绝科技成果评价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现象。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大金融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要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实做细落实方案,科学组织、务求实效,依法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加强权益保护,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会议指出,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几年,党中央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带量集中招采和加强成本控制,把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负担减轻了,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

会议强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要结合医疗服务特性加强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于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发挥好作用,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要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要搞好价格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要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形成综合效应。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7个领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要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加强补偿政策的协同联动,统筹各渠道补偿资金,实施综合性补偿,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要统筹运用好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把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奖有惩,决不能边拿补偿边污染。

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坚持系统完整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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