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护亚马孙雨林

20210610期来自:人民日报

本报驻巴西记者 朱东君

(上接第三版)认识到六国均面临日益严峻的水资源挑战,包括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增长带来的水资源需求增大、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洪旱灾害频发等。在此背景下,应提升各国和次区域机构水治理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各国需求。

高度评价六国水利主管部门积极加强合作机制建设,稳步落实《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在编制流域规划、大坝安全、小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应急管理、涉水风险和影响评估等方面广泛开展务实合作。欢迎六方签署并逐步落实《在澜湄水资源合作联合工作组机制下中方向其他五个成员国提供澜沧江全年水文信息的谅解备忘录》。湄公河国家外长赞赏中方分享澜沧江全年水文信息,应下游国家请求加大下泄流量。一致认为水是六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鼓励六国共同努力,在流域层面加强协调合作,解决共同关切的涉水问题,改善当地取水条件,维护澜沧江—湄公河生态健康,应对洪旱灾害负面影响和其他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情况。

高度赞赏六国水利主管部门就下步合作达成广泛共识,支持中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支持越方举办第二届澜湄水资源合作部长级会议,继续加强防洪抗旱减灾、清洁饮水安全保障和卫生服务、水利信息监测、技术标准对接等务实合作,通过适当机制全力推动澜湄水资源合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六国水资源领域可持续发展和管理能力。

支持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与湄委会秘书处共同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文条件变化及其适应策略联合研究,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三、赞赏澜湄生态环境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合作和经验共享,携手共促绿色和低碳转型,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同意加快实施《澜湄环境合作战略》和“绿色澜湄计划”,充分发挥澜湄环境合作中心作用,加强环境政策交流对话,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空气质量提升、清洁水示范、可持续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澜湄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基础设施知识共享平台,开展可持续社区和低碳学校示范合作,建设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红树林保护网络,推动气候适应知识分享与合作。

四、强调六国应密切合作,打造环境友好和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助力区域实现更好、更绿色和更智能的疫后重建。为此,应在澜湄区域大力建设生物—循环—绿色经济,促进创新,探讨打造创新走廊,建设研发中心网络,支持澜湄国家边境地区经济产业区发展。

五、鼓励森林资源经营与保护合作,加强珍贵树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林业合法贸易、森林生态恢复、研究、推动和发展社区林业产品、通过农林复合经营改善当地民生、边境森林火灾联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防治烟雾污染,共同打击非法采伐和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提升澜湄国家林业治理能力。

六、注意到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撰写的《关于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合作研究报告》和中方提出的对接建议与举措,鼓励六国相关部门探讨各自建议和举措,推动互联互通、贸易投资、电子商务和产能合作,加快数字化转型和科技创新,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

鼓励六国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建设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具体方案,加强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对接,促进中国与东南亚互联互通,并通过东西经济走廊、南北经济走廊和南部经济走廊开展合作。

七、忆及《中国—东盟航空运输协定》,重申六国致力于加强交流沟通、深化航空领域合作。加强澜湄区域可持续交通发展,立足长远推动实现普遍可及、安全、可负担和清洁低碳的客货运输。

八、重申澜湄合作将坚持利民惠民,继续鼓励农业、减贫、农村发展、旅游、体育、媒体、性别平等、妇女、青年、残疾人事业等领域合作。加强教育和人力资源合作,为六国培养更多理工专业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九、认识到资金对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欢迎中方宣布《2021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建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实施效率,扩大项目影响,更好服务各国经济社会发展。

十、重申加强多边主义,支持合作共赢,共同应对挑战,增进澜湄国家福祉。承诺秉持开放包容原则,促进澜湄合作与东盟、三河流域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等其他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欢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积极参与澜湄合作,共同促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新华社重庆6月8日电)

新华社记者 单宇琦摄

(上接第三版)未来中国地方政府将继续向湄公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支持,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推动疫后经济社会复苏。

五、我们支持举办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注意到中方发布《中国相关省区市与湄公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意向清单》,助力六国发展合作迈上新台阶。

六、我们同意秉持澜湄合作精神,照顾各方舒适度,遵守各国法律法规,促进六国间边境地区地方政府和边境管理部门交流,应对打击跨国犯罪等共同关心的问题。

七、我们鼓励六国地方政府对接发展战略,充分用好即将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我们敦促地方政府加强经贸往来和相互投资,深化农业、旅游、边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媒体交流、科技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经济等合作,积极参与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八、我们认为,加强互联互通对促进各国地方经济、旅游、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应加强各国地方间铁路、公路、水运、港口、旅游港、电网、信息网络、航空等必要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推进通关和运输便利化,打造安全、高效、融合、可持续、环境友好的基础设施及旅游设施。

九、我们支持六国地方政府密切沟通联系,加强现有友好城市关系,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建立更多友城。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合作,制定具体合作计划,采取实际行动,给各地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长远利益。肯定协会、企业和民间资源的积极作用,鼓励其加强各领域合作与交流。

十、我们支持六国地方政府抓紧研究并落实《澜湄减贫合作五年计划(2018—2022)》,加强减贫经验、典范做法和相关知识的分享,推动各国乡村振兴。

十一、我们鼓励六国地方政府深化拓展数字转型、信息技术应用、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安全交通、旅游、体育、卫生、妇女、青少年等领域合作,举办文艺演出、路演、展览、培训、学术交流、国际赛事等活动,增进各国人民理解与友谊。中方有关地方政府将向湄公河国家提供更多奖学金。

十二、我们建议六国地方政府同本国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密切沟通协调,顺利高效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

(新华社重庆6月8日电)

(上接第三版)支持各国传统医药参与全球疫情防控,尽责保护本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澜湄区域公共卫生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澜湄六国在传统医学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传统医药在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中发挥积极作用,本着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柬埔寨王国卫生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公共卫生部、缅甸联邦共和国卫生和体育部、泰王国公共卫生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行动,协作抗疫。共同支持传统医学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在新冠肺炎等各类重大感染性疾病防治行动中相互协调,信息共享,提升传统医药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澜湄区域卫生。

二、经验总结,推广应用。联合开展对传统医药有效方药防治新冠肺炎、疟疾等相关研究工作,为澜湄区域传统医药进一步参与全球疫情防控提供更多借鉴和参考。

三、互学互鉴,护佑健康。加强澜湄区域传统医药从业人员和社会团体相互学习,在符合各国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情况下,使用包括源于本土智慧在内的各种传统医药,并推动其与常规卫生服务的融合,保护当地民众健康。

四、加强交流,培养人才。在传统医学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澜湄国家间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多种形式培养传统医学国际化人才。

面对当前形势,支持传统医药参与澜湄区域疫情防控,护佑民众健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开放包容的心态。我们坚信,团结合作,必将战胜困难,期待澜湄传统医药合作取得更加丰硕成果!

(新华社重庆6月8日电)

(本报伦敦6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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