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乡村

20210528期来自:人民日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我们要全面辩证看待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优势,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充分发掘乡村发展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农村是一片大有可

化为基础,提高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能力。

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活力源泉。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农村改革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都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党

脱贫攻坚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样需要提升农民致富能力,强化乡村就业服务,稳定农民收入来源,让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有效办法、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稳定途径。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各类要素持续有效利用。依据乡村的独特优势、资源及发展潜能,科学设计乡村振兴计划和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农民最大限度地把各类要素转化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鼓励农

邢朝国

民依托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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