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体系有了发展目标

20210520期来自:人民日报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连续8年快于城镇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作出了重要部署。在19日举行的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商务部将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着力在农村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王炳南说,“十四五”时期,农村流通工作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把县域作为工作切入点。县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行政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键环节,我国有2.1万个镇,当前农民消费主要集中在镇。二是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下沉”就是引导推动城市的生产流通企业下乡,带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理念下乡;“上行”就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三是突出现代流通体系。通过推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统筹软硬件建设,补齐农村商业短板。四是突出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农村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刘德成介绍,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升,农村消费规模水涨船高。2020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5.3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26.1%,连续8年快于城镇。农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障消费支出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35.1%、58.3%和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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