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20210522期来自:上党晚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潞城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根据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将对潞城北庄——潞城高速口(原旧G2071764KM+100M——1767KM+600M处)和潞城西村——史回叉口(原旧G309829KM+900M——G309834KM+100M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除运煤车辆、危化车辆、工程车以外的其它重中型货车可选择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

所有过境货车请绕行新G309和新G207通行,确需进入城市道路的车辆申请办理通行证方可进入。咨询电话:0355-6778012,0355-6762321。自公示之日起实行电子设备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互相转告,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