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应谨慎 引发事故需担责

20210522期来自:上党晚报

本报讯 停车后开门下车,看似一个非常简单的小事,背后却存在着极大危险,稍不注意就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蔺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晋E8LXXX的小型轿车在我市潞阳门中路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开门时,将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至此的贾某某撞倒,致使贾某某受伤,电动车损坏。市直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调查后证实:当事人蔺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上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临时停车需紧靠道路右侧,车辆未停稳时,严禁开车门上下人,开车门前要仔细观察,避免发生事故。(马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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