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队

严查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10522期来自:上党晚报

本报讯 记者陈民报道:电动三轮车严禁载人是常识,但少数人总会图一时方便违法载人。5月18日,潞城区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电动三轮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民警介绍,近期,该大队加大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巡逻管理力度,积极开展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但仍有村民心存侥幸,知法犯法。当天下午4时,该大队微子镇中队民警在李黄线设置检查点,发现前方一电动三轮车车厢内拉有1人,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该大队民警当即上前拦停,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细致地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极易引发的后果,并在农用三轮车车身粘贴“禁止载人”警示标语。驾驶员也认识到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自觉填写承诺书,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此,该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三轮车重量较轻,制动性能差,刹车容易失灵,切勿抱着“图方便”“无所谓”“从来都是如此”的侥幸心理等等。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驾驶员在驾驶三轮车时,严禁载人,谨慎驾驶,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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