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亲公告

20210610期来自:长治日报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精神、长治市公安局(长公通字〔2017〕69号)文件及市局2020年5月12日转发省厅《关于全面排查解决贫困户中无户口人员问题的通知》(长公户字〔2020〕16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解决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现对我辖区1名被收养人员进行寻亲公告,以解决其户口问题。

董某某,女,2019年8月16日,我辖区村民李鲜鲜在壶关县晋庄镇晋庄村附近发现一名女性弃婴,年龄现约2岁,身体状况:健康。现由李鲜鲜抚养,望其亲生父母在7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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