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自然告字〔202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使用年限
起始价(万元)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容积率
36648.31
≤32
≥35
≤68m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不休息)。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长治市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治市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四层410室。
联系人:王志慧
联系电话:0355-2080027手机:13994646666
92700
74160
2780
东至经一南路;南至纬十一西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太行西街东至太行北路;南至纬十一西支路;西至经一南路;北至太行西街
居住用地(配建商业)居住用地(配建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住宅70年商业40年
>1≤3.8>1≤3.2
62958.52
≤32
≥35
≤65m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1日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21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