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彩铃上线

彩铃声声作警示监督延伸工作外

20210601期来自:长治日报

本报讯记者桂滨报道:“您好,欢迎致电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廉洁公正司法是我们的郑重承诺,温馨提示您,干预案件、过问案件和案件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检察人员将按‘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如需了解案件信息,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咨询,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5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为全体干警手机特别定制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正式开通。独特而暖心的温馨提示,将司法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的“三个规定”传递给社会大众。

什么是“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特别是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要求的“三个不得”即: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必须恪守的纪律,也是司法人员公正司法、不徇私情的根本遵循。

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为严防干预司法办案行为,全面筑牢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防火墙”,为广大检察干警特别定制手机来电彩铃温馨提示,目的是把“丑话”亮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请托人开口的机会,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又对社会各界作出警示提醒,切实将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为检察干警贴上一道“护身符”。

定制“三个规定”彩铃是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三个规定”深入落实的创新方式,也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实际,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司法为民,把公正司法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上,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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