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农民工的护“薪”使者

20210529期来自:长治日报

□本报记者桂滨

“欠我的钱已经支付给我了。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解决困难,让我们农民工的活儿没白干!”在薪资发放现场,工人们开心地说。近日,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与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对一起涉及47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引导组织和解,为农民工挽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据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机制,今年2月,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劳动执法大队对苗某某等47名农民工讨薪案件进行了共同接访。经了解,47名农民工共被拖欠工资款347876元。当时正值年关,农民工大多系外县区务工人员,急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我们只是想要老板付工资。”一开始,47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解,农民工们情绪慢慢缓和下来。

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潞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劳动执法大队迅速召集工程发包方长治某公司与承包方史某某,督促该公司筹资10万元、史某某筹资4万元,用于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解过年的燃眉之急。

年后,潞州区人民检察院到区劳动执法大队跟进开展后续工作,了解到该公司与史某某因工程量问题分歧较大,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该院配合劳动执法大队多次召集双方讨论解决方案,充分发挥法律优势,向该公司与史某某释法说理,说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使双方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承担的义务,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三方进行和解。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于4月21日组织三方达成和解。该公司与史某某共同支付了农民工剩余工资,苗某某等农民工对该结果表示满意,愿息诉罢访。目前,所有工资款已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潞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力做“护薪”使者,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司法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民服务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人社、民政、工会、法律援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对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同时,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2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35万元。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