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彭伶:

单纯追求流量和盈利 是某些平台未上线“青少年模式”的根本原因

20210530期来自:齐鲁晚报

“青少年模式”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已经并且还将发挥更正面、更积极的作用。为什么依旧有很多平台没有上线“青少年模式”?对此,彭伶表示,企业天生的逐利性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他们缺乏主动上线和升级“青少年模式”的动力。“流量就是利润,出于保护目的,‘青少年模式’需要对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的行为进行诸多限制和管理,势必会损失一部分未成年人用户,甚至会让他们转向竞争对手,对企业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要想让‘青少年模式’得到普遍应用,首先要解决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彭伶说。

即将在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对此,彭伶认为:“这条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地用到‘青少年模式’五个字,但它涵盖了‘青少年模式’的内在要求。也就是说,‘青少年模式’将从以往的推荐性应用上升为法律强制性应用,因此建议互联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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