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徐州新沂市窑湾中学依法对一起非法狩猎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卞某、周某、朱某犯非法猎捕48只野生鸟类,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没收所扣押的作案工具。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