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玄武湖街道城管走进幼儿园

20210526期来自:江南时报

5月17日下午,南京玄武湖街道城管联合街道垃分办、花园路社区、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及城市治理志愿者,走进南京市行知实验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你我童行”宣传实践活动,幼儿园大班28名孩子和老师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玄武湖街道城管执法人员与街道垃分办工作人员一同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趣的垃圾分类公益课,着重给孩子们讲解了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的意义,介绍了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意识“种”进孩子们心中。随后,执法人员与孩子们进行互动游戏,让孩子们亲身体验如何分类、怎样分类。课堂上孩子们十分活跃,积极抢答,踊跃发言表达自己对垃圾分类的想法,纷纷表示要做“环保小卫士”,向自己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宣传垃圾分类。

公益讲座结束后,玄武湖街道城管的叔叔们又带领小朋友们参观了花园路樱驼山庄小区的垃圾分类亭、宣传站等,让孩子们现场感受小区垃圾分类文化氛围。同时,小朋友们在执法中队、城市公众委员、城市治理志愿者的指导与帮助下,现场进行了实物垃圾分类投放活动。孩子们也通过实际操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

下一步,玄武湖街道城管将进一步联合多部门走进校园,加强与学校与孩子们的互动,创新思维做好宣传活动,从平时、从细节、从娃娃抓起。 吴旻昊

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致田金龙宣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通知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6)苏0508执1904号、(2016)苏0508执2594号、(2016)苏0508执2595号三个案件的《执行裁定书》,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已成为苏州市御花园购物广场G126室、G162室、G196室、G109室、G157室、G158室、G179室、G198室、G201室、G203室房屋各一套的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

根据田金龙与原产权人(胡恕堂)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G126室、G162室、G196室房屋的租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G109室、G157室、G158室、G179室、G198室、G201室、G203室租期自2013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上述租金均已支付至2020年4月1日。但田金龙至今未向新产权人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4月2日起至今的租金。

鉴于田金龙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现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宣布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终止上述租赁合同,通知要求田金龙立即向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4月2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的租金,并立即迁出及交还上述租赁物,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8012770676

苏州市金阊区广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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