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

20210610期来自:福建日报

□本报记者 王永珍 游笑春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建设好管理好一座城市,要把菜篮子、人居环境、城市空间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城市空间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更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如何创新体制机制,破解改造中普遍面临的“人”“钱”“地”等难题,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首先,从“政府改、居民看”变为共同缔造,居民全程参与。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等的作用,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加强基层党建、促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结合资金安排、小区实际和居民诉求,动员居民自发提出改造申请,共同制定改造方案,邀请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钱从哪儿来是关键。我省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等五个渠道,千方百计筹措改造资金。2019和2020年,我省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6.57亿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9.32亿元,省级财政也专门安排4.4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截至5月底,省级财政已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6.9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2%。金融机构也积极提供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我省还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由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鼓励一定区域内、同一项目(法人)单位实施的多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报批,一次报批,分批实施,减少审批频次,压缩审批时间。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同时,还在全国率先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从改造范围、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工程管理、机制建设等5个类别提出21条负面行为,让老旧小区改造不“任性”。

改善居住环境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一环。当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已进入大规模推进阶段,各地应科学规划、大胆探索,改出老旧小区新面貌,改出广大群众新生活,改出城市发展新空间,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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