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推进

为了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20210603期来自:福建日报

党政主导 依靠群众

□本报记者 严顺龙

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除恶务尽的坚定信心和顽强定力,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63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29起;检察机关对729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237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26件28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7人;行业主管部门对4104份“三书一函”进行深入整改,各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自2018年1月以来,福建以强大攻势对黑恶势力开展“大扫除”,扫出朗朗乾坤、盈盈正气。但专项斗争的收官,绝不是扫黑除恶的终点。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共侦办涉黑案件1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6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8起,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7起85人。

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打击”,福建敢于亮剑、众志成城、久久为功,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超过99%,对扫黑除恶好评率98.62%,对执法工作满意率97.32%,均创历史新高。

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国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令出如山,雷霆万钧。专项斗争伊始,我省围绕三年目标,制定下发《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健全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委、省政府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战,全过程真抓、深抓、实抓、细抓。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导,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为我省取得专项斗争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方位凝聚社会合力,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成立省、市两级线索核查中心,出台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大幅度提高群众举报奖励标准,设定举报奖励金每月集中发放日和季度集中宣传日,三年来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金661.19万元。为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省宣传部门吹响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集结号”,省、市主流媒体开设“扫黑除恶福建在行动”专栏,构建起报、台、网、微与省、市、县、乡、村多维度的宣传阵地。 (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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