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推进

集中攻坚,实现更安全的发展

20210603期来自:福建日报

高位部署 统筹推进

□本报记者 何祖谋

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今年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将抓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实现更安全的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启动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实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九个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省共出动检查执法、指导服务11.41万次,检查服务单位24.02万家次,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7.02万项,已整改25.63万项,整改率94.86%,其他已落实整改方案;行政处罚15915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559家,取缔关闭216家,罚款9681.4万元。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细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督查督导等制度,保证了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序开展。福州市统筹推进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打通“生命通道”、大型综合体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率先在73个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并对长乐区实行“开小灶”整治。南平市从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出发,按照分级分类要求,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培训模式,开展各类培训5569期,35.82万人参训。

各牵头部门扎实推进。各领域牵头部门认真负责,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向好。 (下转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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