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601期来自:福建日报

根据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名称

抵押人:龙岩航吉纺织有限公司;

保证人:潘峰、潘为国、李淑辉。

抵押人:漳平市裕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游坤权、赖春梅、卢祖良。

担保合同编号

HT9350801001A150300021、HT9350801001C150300022

HT01101A140400063、

HT9350801101C150500027HT9350801101C150500028

HT01101A140400063、

HT9350801101C160600042HT9350801101C160600043、HT9350801101C160600044HT9350801101C160600045HT9350801001C150600054、HT9350801001C150600053HT9350801001C1506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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