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拆迁安置于仓山……

20210529期来自:福建日报

限公司拆迁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62号(原浦口村、南三环路北侧)浦口新城(东部新城A15号社会保障房)20#402单元。现由黄亮申请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声明人: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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