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石勇、苏建平、李永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池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段思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戈建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石勇、苏建平、李永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池力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段思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戈建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