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10527期来自:福建日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4月30日,该项目债权总额为105,833.50万元,其中重组债务余额84,000.00万元。债务人位于泉州市石狮市,该债权由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和叶荔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由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并由石狮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泉州市石狮市的石狮泰禾广场88,421.53㎡商业现房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该项目债权预计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委托拍卖机构在福州公开拍卖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处置。

公告有效期:20天(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天(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福建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47379;电子邮件:zoucanche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0、11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780524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chenlingya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5月27日

3.声明:林永新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屿宅村朱宅39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属东部新城6号地西侧地块项目征收范围,2013年由福建省岚拓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安置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屿宅路9号(原屿宅路西侧秀宅路东侧)后坂新城四区(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项目)5号楼1001单元。现由林永新申请办理上述征收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福建省岚拓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声明人:林永新

4.声明:坐落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的房屋产权未登记颁证,已列入项目被拆迁,根据《林浦路东侧项目地块一、地块二》的文件精神,在拆迁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享受45㎡的基本面积保护政策。据此刘金朋作为协议乙方于2010年11月15日与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签订编号:20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共享受肆加壹人的人口政策面积计225平方米,并已安置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高仕路55号(原后坂路南侧与秀宅路交叉处)后坂新城(一区)(后坂小区)2#楼805单元、后坂新城(一区)(后坂小区)3#楼2406单元。为了尽快办理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现经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安置人口(刘金朋(已故)、刘小清、祝宁妹、刘志炜(独生子女))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上述贰单元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姓名登记为刘金朋,今后如有争议或隐瞒事实违反规定的,均与拆迁人和实施单位无关,本人自愿承担包括解除协议、退还安置房和补偿款等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请对此有异议者在本声明见报的30天内持有效材料证件向拆迁实施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兴盖鑫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按照前述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声明人:刘小清、祝宁妹、刘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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