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中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

20210524期来自:福建日报

(十七)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特色发展。推动制定《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的中药制剂品种区域内调剂使用机制。加强综合医院等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科室建设,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中西医协同,制定出台西医学习中医政策。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中医疫病重点专科(学科)。探索在疾控机构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室。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设国家及省级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点10个,加强22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建设,争创新一批国家级学术流派。

(十八)推动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出台加快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和厦门生物制药与诊断试剂研发平台等建设,加快构建福建现代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加强疫苗生产监管。实施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跨界融合型健康产业发展,培育健康养老、体育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

(十九)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医。进一步优化准入办理流程和审批服务,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落实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各级卫健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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