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建指会议纪要【……

20210521期来自:福建日报

根据仓建指会议纪要【2018】12-10号文件,李必務等肆口人位于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村的木构老宅(旧契号閩陆字第叁玖伍號),属“原金山绿轴旧屋区改造(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浦上支河),福州市洪榕路道路工程,葛屿新苑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项目征收范围。被征收老宅中由李必務的后代李武、张肖卿、李胜长期居住使用,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34.76㎡(包含共有厅、廊面积),其中私有建筑面积99.84㎡,共有厅、廊分得34.92㎡。现李必務的后代李武、张肖卿、李胜要求由其代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征收实施单位将按照保留原房产权人不变、安置现使用人的原则,由李武、张肖卿、李胜代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代办各项补偿安置事宜。本公告公示30日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权,届时我们将依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补偿义务。 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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