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乡

20210521期来自:福建日报

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557247人,占68.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982839人,占31.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92818人,乡村人口减少284694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66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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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646461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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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为2803364人,流动人口为13661247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88987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77137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390084人,增长48.6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72918人,增长237.57%;流动人口增加3417166人,增长33.3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本公报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8453900人,16-59岁人口为2644831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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