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20210608期来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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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版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以更多优秀作品传递真善美,引导艺术工作者自觉追求德艺双馨,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二)工作原则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不匹配,生机活力还未充分激发。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凝聚共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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