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石泰峰主持并颁发任命书

20210528期来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5月27日讯 (记者 章奎)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包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5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苏木乡镇、旗县(市、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旗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旗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部分苏木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另增加百分之五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关于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行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至18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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